关于工程合同范文汇总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 篇1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管道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润泽园院内排水管道维修;
二、 工程地点:公司润泽园院内;
三、 承包范围:排水管道更换、碰头、刷漆及垃圾清理;
四、 承包方式及单价:包工包料。以上工程内容共18700元;
五、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完工;
六、 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维修,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七、 付款方式:乙方完工后,按照决算金额一次付清。决算依据山西省20xx年相关定额进行编制;
八、 安全问题:乙方在维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九、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付款后失效。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 乙方: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知识点
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了解)
一、合同的公证
(一)、合同公证的概念和原则: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国家公证机关依照公民、法人的申请,对其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进行审查并证明其合法性与真实性的法律依据。我国的公证机关是公证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
合同公证一般实行自愿公证原则。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依据是当事人的申请,这是自愿原则的主要体现。
在建设工程领域,除了证明合同本身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外。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也需要进行公证。如承包人已经进场,但在开工前发包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承包人撤场前如果双方无法对赔偿达成一致,则可以对承包人已经进场的材料设备数量进行公证,即进行证据保全,为以后纠纷解决留下证据。
(二)合同的公证程序:1、当事人申请公证。2、公证员应当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既要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3、公证员对申请公证的合同,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公证原则后,应当制作公证书发给当事人。
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公证处公证后,该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合同的鉴证
(一)合同鉴证的概念和原则:合同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其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督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合同鉴证实行的是自愿原则,合同鉴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办理。
(二)合同鉴证的管辖和鉴证审查的内容:合同鉴证应当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 (2)有足以影响合同效力的缺陷且当事人拒绝更正的; (3)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经告知补正而没有补正的; (4)不能即时鉴证,而当事人又不能等待的;(5)其他依法不能鉴证的。
(三)合同鉴证的作用:(1)经过鉴证审查,可以使合同的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纠正违法合同;(2)经过鉴证审查,可以使合同的内容更加完备。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3)经过鉴证审查,便于合同管理机关了解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提高履约率。
三、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
(一)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合同公证与鉴证,除另有规定外.①都实行自愿申请原则;②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内容和范围相同;③合同鉴证与公证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二)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了解)
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①合同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合同鉴证办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为。而②合同公证则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依据《公证暂行条例》行使公证权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为。
2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文书和事实,人民法院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以外。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该文书还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经过鉴证的合同则没有这样的效力.在诉讼中仍需要对合同进行质证,人民法院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习题
第1 题
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分包商向( )提出索赔要求后,承包商应首先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并依据两个合同判明责任。
A.建设单位
B.承包商
C.工程师
D.工程师代表
正确答案:B
第 2 题
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当委托人严重拖欠监理酬金而又未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监理人可( )。
A.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4天后合同即行终止
B.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4天内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第二个通知到达即行终止
C.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4天内未得到答复,可在第—个通知发出35天内终止
D.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4天内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第二个通知发出42天仍未得到答复可终止合同
正确答案:D
第 3 题
在供货方的违约责任中,延误责任的违约金条款不包括( )。
A.设备延误到货的违约金计算办法
B.因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或错误导致工程延误违约金计算办法
C.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的违约金的计算办法
D.由于供方责任采购人员的返工费
正确答案:D
第 4 题
交货数量发生增减的原因不包括( )。
A.供货方的责任
B.运输部门的责任
C.采购方的责任
工程合同 篇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总则: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经友好协商确定将万春一品2、3号楼工程基础和主体(包括二次结构)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全部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双方 ……此处隐藏12000个字……当中,雇主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雇主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而承包商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承包商相应的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雇主的利益。[2]因此,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雇主的资金安排、履约担保以及风险分配等相应条款都应做到公正、平等。
我国目前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施工合同条件编制应本着“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
(1)“公正、平等”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基本编制理念。施工合同当中,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简称cons)是目前国际上较通用的合同条件,此合同条件编制理念为“努力构建雇主和承包商之间公正、平等的权利、义务间的对价关系”,并在多年的实施、修改当中得到很好的效果并逐渐完善,因此,‘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是使得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2)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努力实现“公正、平等”是国家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也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
3.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思路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投标方式。这样的招标人提供数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方式区别于国内以往实行的定额报价,因此,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的思路如下:
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事项进行约定,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2)在我国现阶段,根据工程特点,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工程合同 篇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分项工程名称:桥梁分项工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内容
本标段的所有桥梁系梁、承台、肋板、立柱、盖梁及上部构造、附属工程等除桩基以外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桥梁工程分包内容及单价清单》。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一、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工、包小型材料、包小型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甲方负责钢筋、砼、压浆用水泥、支座、伸缩缝以及支座钢板和泄水管到现场的一切费用,其它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承包。相关的材料检测费、仪器设备标定等费用甲供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购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单价
综合承包单价中已包括:工人劳务及伙食费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小型材料、机械使用、进出场费用、管理费、利润及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第四条 施工工期
1、本分项工程必须按甲方及业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桩基施工完成三至五个墩,由甲方通知乙方,在五天内进场。
2、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人力进行施工,技工、力工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如果进度计划完不成并且施工人数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的人数,甲方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人每天罚款100元或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员或其他施工队伍来完成,大、小工按人头算每人每工日150~200元,在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为乙方的赔偿金赔偿给甲方,弥补甲方的各项损失。
4、如果因业主及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照监理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罚。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指南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工计价。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管理要求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中,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合理调配、安排,服从甲方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2、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办与总监办相关人员的监管。
第六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和安全法规、规程,及其它相关的标准、规范。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
3、乙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各种规程制度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且由此导致的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办与总监办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也将追究乙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