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房屋租赁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标准房屋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订立以下合同内容:
1、甲方将自有正街新兴商店门市房四间(138.60m2)出租给乙方,承包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阳历)。租赁款为人民币 万元,租期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提前一年交定金 元,房租费每年2万1千元不变,如乙方违约,定金甲方不予退还。
2、租凭期间:乙方要维护商店室内外结构和住宅的基本功能,乙方不得私自损毁改变,保持商店房屋内外原貌,否则承担修复和赔偿义务,商店的门窗、闸板、玻璃、电表、冰箱、冰柜等所有电器、牌匾、锅炉、暖气等承租期间损坏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工商、政府等有关部门要求商店增加仪器、设备,均由使用方乙方负责。
3、承租方应按营业执照范围及规定经营,不能超范围,不改变商店性质,不违法,不得转租他人,租期未满,乙方不租,租金不予返还。房子由甲方收回。
4、风险责任自房屋使用之日起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内发生火灾、电灾、事故、自然灾害等风险,凡是乙方的货物,乙方自行负责,甲方的房屋、财产、电器、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无能力给付,由担保人承担给付义务。
5、甲方商店执照手续齐全,乙方承包期内工商、烟酒、卫生、食品流通、税费等均由乙方交纳、政府所收治安、卫生、水电等由乙方支付。
6、在租凭期间,如政府在本店位置拆迁改造重建,乙方知情后,应立即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协商确切后,甲方按开发拆迁所定时间(即商店停业时间)退还乙方房租费,商店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开始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担保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阳历)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2立契约书人: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租赁房屋事订立租赁契约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计 年 月。
第三条 租金议定为每个月人民币 元正(收款付据),乙方应于每月 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契约成立时,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之担保金即押租金(收款付据)。
第五条 使用租赁物之限制:
一、本房屋系供 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它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三、房屋有改装施设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
第六条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屋毁损、灭失者,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第七条 房屋因自然之损害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担。房屋零星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期间内之房屋税、地价税及因租赁所得应纳之综合所得税,由甲方负担。水电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费用由乙方负担。最后一期水电、瓦斯等应由乙方负担之费用,乙方应于迁离前向甲方结清
第九条 本契约租赁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租约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并赔偿他方一个月之租金额,作为损害赔偿。
第十条 乙方如有下列情事,甲方得终止租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一、违反第五条之规定者。
二、积欠租金额达二个月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者。
第十一条 房屋因自然之损害经甲方修缮后仍不堪使用,乙方可终止租约。
第十二条 于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
一、乙方应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甲方。如遗有任何家具杂物、装修或改造之物者,视作废物,任凭甲方处理,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补偿或任何名目之费用。
二、甲方俟乙方将房屋迁空回复原状交还后,应将担保金无息退还之。但乙方如有积欠甲方租金、税捐、因前款所生之费用或其它一切债务者,甲方得径以担保金抵充之,仅就余额退还,乙方绝无异议。
第十三条 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乙方未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致甲方受有损害者,甲方可得因不履行之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本契约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契约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m2 使用面积。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求退租房屋的,甲方不予退剩余房租。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自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该房屋的租金(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 ……此处隐藏12418个字……的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等费用,并自行负担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提前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 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5)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的超过 个月。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合同租赁期,乙方如提前退租,应提前 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解除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年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的和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退租的。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 。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 施 、设 备 清 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装修状况
其它设施、设备:
确认人: 年 月 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15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房产(屋), 200 m2(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作 公司注册及办公 (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至止。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8 日前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四、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保管,在租赁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的,甲方将保证金本金退回乙方或抵偿租金。
五、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正常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因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延误维修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除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之外,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月租金的 2 倍至 3 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属乙
方违约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按拖欠金额相应租金天数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八、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并可终止合同或变更相应条款。
九、租赁房屋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十、租赁期内,房屋的转租、拆改建、合同的变更或提前解除以及期满后的续约等有关事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如需转让已出租的房屋的,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知会乙方。抵押该房屋的,须提前 90 日书面通知乙方,不通知的视为违约。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