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承包合同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此合同
合同双方:
______镇_____村(乡)_____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鱼塘的面积,地点,金额。
甲方将_____亩鱼塘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 ,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池塘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承包价格为伍佰一年。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20___年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2.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鱼塘内的排灌、国家或集体设施,另外在一年承包期满后,愿将湾后面的河流的大闸口免费修缮。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避免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10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鱼塘,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鱼塘。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鱼塘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
甲方:______镇______村(乡)______大队(村)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承包合同 篇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所有的业务开支和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风险、安全和法律责任。
二、承包方式及要求
1、工程管理费:甲方收取乙方承建项目工程合同价款的 %作为公司管理费,乙方不承担额外费用,甲方出具企业外出经营许可证给乙方,工程所有税收由乙方承担,工程款发票由乙方在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按税法依法缴纳税费,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偷税、漏税,一经出现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挪用项目工程款,工程款到账后必须当天支付乙方,第一次款项到账时,扣除第一次款项的税金及管理费,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第二次到账后,把合同价款内的税金发票及工程管理费一次性扣除,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尊重甲方派驻管理人员的权利,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 议。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事宜。
四、工程管理
l、乙方承担为承接工程发生的招标费用、报建费用、施工过程的各项成本、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直至该协议终止前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规模、“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及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的要求,尽快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派得力的领导班子和精干的施工队伍,提供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技术人员、机械和材料物资。
3、乙方为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和甲方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全面负责工程的实施、养护,直至工程圆满通过竣工验收,承担保修期责任完成为止,若因履约不善造成的全部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发生一切大小事故概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下达的创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并负责实施。
6、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质量生产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奖罚制度。研究解决安全质量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7、乙方必须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8、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定期向公司汇报安全质量生产情况。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行政处罚等影响公司的名誉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和经济损失。
五、经营及相关管理
1、乙方不得超过甲方所授权范围进行经营,不得随意将承建工程进行转包。
2、对乙方需要甲方配合招投标工程预审文件、投标文件编制的,甲方认真积极配合力争符合相关文件编制要求,由此发生的差旅费及为达到文件编制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此处隐藏2297个字……/p>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洛阳德润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赵金标 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包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此承包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二条 承包费用及抵押金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受甲方当前产量、订单等因素的影响,产量尚不稳定,双方商定装车暂按:矿泉水6元(按每吨74件计)、易拉罐饮料6.2元(按每吨220件计)、易拉罐饮料 元(按每吨 件计)执行,若甲方产量增加、稳定以后,装车价格另行协商调整,义务卸车,不予计量、计价。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2.3乙方留一个月的劳务费在甲方处作为抵押金,当双方解除合同且无纠纷的情况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月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
3.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卸人员提供工作餐,标准参照甲方公司内部标准。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车司机、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
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7乙方装卸人员不得以非安全理由无故停工、罢工,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并在当月劳务费发放中体现。如当月劳务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合同附页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洛阳德润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年年 日 日 月 月
承包合同 篇7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