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承包合同集锦十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承包合同 篇1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甲方 生产工序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范围、内容: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即除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外,其他辅料、设备维修、人工、水、电力等全由乙方自行提供或承担)。
第四条 包干产品价格以及包干产品回收款项的支付:
1、包干产品价格:料 元每吨; 元每个(详见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单价及名分项包干价。)
2、产品回收款项结算金额的构成=单价实收数量+上、下浮奖罚金额。
3、甲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每 天)以□现金□转账:账号 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已经回收合格产品的包干款项。
第五条 乙方包干产品以及提供劳务的质量标准:
1、技术要求:
(一)每一种产品交付乙方承包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签字。
(二)乙方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操作规范开工。先作样品,达标后再开工。
(三)乙方必须按交底、开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
2、乙方比照交底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率最低不得低于95%。
第六条 奖励与扣罚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依照合同扣除乙方应该支付给甲方的扣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款项后,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合同履行过程中,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上述款项的,乙方应予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产品合格率达到95%后,每增加1个百分点合格率,甲方奖励乙方每件 元;每降低1个百分点合格率,甲方扣罚乙方每件 元。
3、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返工后产品质量还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甲方提供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按时按量完成订单,每少1件,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材料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甲方不得因此对乙方进行扣罚,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乙方同意甲方从包干结算款项中扣罚乙方50元;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承包、提供劳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有义务及时提供主要机器设备与主要材料,同时有权监督这些财产不受损害。
3、对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4、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
5、按时与乙方结算、支付乙方产品包干款项。
6、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与相关服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爱护甲方财产,严格控制生产成本,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如工序需要乙方需另雇他人,人员由乙方自行雇佣、管理、考核,乙方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乙方应向雇佣人员明确乙方与甲方系承包关系,乙方雇佣人员与乙方系劳务关系,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承包期间内乙方对甲方无偿提供的机器设备有完全的使用权并负责这些机器、设备的管理与检修,但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 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移交甲方。
4、乙方承包期间除主要材料外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以自己名义自行采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经营、买卖活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部回收乙方的合格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不得向他人销售。
6、乙方应管理好自己组织的人员,自行处理一切与这些人员的纠纷;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7、乙方必须保证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8、乙方应保守因承包关系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不得有影响甲方声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较好完成承包任务,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延续本合同。
2、乙方连续3批产品合格率或完成率不能达到甲方要求8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支付乙方相应包干费。
3、乙方擅自转包、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以及不支付乙方相应包干费。
4、甲方违反包干产品回收款支付约定,逾期 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因自然灾害或者政策调整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告,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都有权主张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当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日内将保管的甲方财物全部移交给甲方,退出承包场地。否则乙方的留置物,甲方视为乙方废弃物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包干产品回收款支付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的应以月2%向乙方支付相应滞纳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人员每月700元。
3、乙方不按规定使用、检修设备、厂房或擅自处置甲方设备的,应除照价赔偿甲方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间接生产损失。
4、乙方将生产的产品另售他人的,应以销售金额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没有处理好与他人的纠纷,影响甲方生产或甲方因此承担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人员违规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没有负责,造成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律师费等)。
7、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8、一方不符合法律或合 ……此处隐藏9905个字……好现场,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承包的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规定按时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受月检、抽检、年检等各种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各种会议和抢险救灾活动,违者每次向甲方交违约金100元。
6、乙方有义务每年免费出车一天或缴纳200元人民币,有义务配合甲方搞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及安全活动。
7、按时到甲方办理车辆、证、照、牌年审手续,承担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
8、乙方除每月向甲方缴纳各种费、税、管理费外,还应承担的经营费用项目包括:驾驶员工资、车辆大小修理费、材料费、燃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个人办理证照费和其它杂费等。
9、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参加承包车辆的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私自将承包车辆转卖、转借、转包、赠送、改型、改色、变更和抵押给他人。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转包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结清各种应缴费、税(包括管理费,结清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费用及违章罚款等),并缴纳终止合同费后,方可办理内部转包手续。
3、乙方在承包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必须无条件将车辆和车辆相关手续交还给甲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包括要求车辆提前报废、实行公交化公司化改造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4、已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按有关规定提前报废的车辆,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车辆开回甲方办理报废手续,并交回该车及所有证、照、牌。若因延期或不交证、照、牌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
5、承包期内,因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车辆改造,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所有费用。乙方不按时交车改造、不交费用,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本合同。
6、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各种手续办理齐备交车后,因甲方违约致使车辆不能投入使用,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收回车辆。乙方应自车辆被甲方收回之日起五日内到甲方接受处理,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继续向乙方追收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外,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垫付款项、人工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甲方派员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照缴给甲方。届时,若乙方不将车辆及其证、照、牌交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所交的安全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用以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补偿。其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收。
5、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二级维护或违章操作以及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到甲方吵闹、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每次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0005000元;如产生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遣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约地: 。
第十五条:本合同各条款经双方逐条斟酌商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矿山承包开采合同样本。
第一条 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____吨。
第二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配额指标内进行生产。不得超配额指标开采,不得将开采配额指标进行转让。
第四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产品销售凭证制度,不得销售无销售凭证的钨和稀土矿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收购非法开采的钨和稀土矿产品,合同范本《矿山承包开采合同样本》。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台帐月、季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报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期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开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超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每超过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二)将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转让给他人。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转让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三)将钨矿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销售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四)收购非法开采的钨矿产品。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收购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五)不报送生产、销售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报送资料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国土资源部门信息通报工作的,交甲方违约金5万元。
第八条 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